根据《关于推荐评选2022-2023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、五四红旗团总支、优秀共青团员、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经学院各团支部推荐、学院初审,现将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23年3月25日至2023年3月29日,如有异议,请于2023年3月29日前向李顺老师处进行反映,办公地点:工程楼20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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